【系辦公告】113-1研究生學位考試日程、注意事項與離校手續
113-1學期論文口試申請期限為即日起至113.12.31(二)止(個人學位考試系統提出申請), 另系辦規定口試申請務必於口試日3星期前提出,煩請留意日期;論文口試截止日為114.02.03(一);114年2月14日(五)前完成離校手續前完成離校手續。
請至本校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,並請檢附相關文件,供指導教授初步審核,向系辦提出申請,並請系辦辦理資格初審,學位考試申請流程如下:
一、學位考試申請檢附相關文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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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:至「校務系統>申請>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」→「登錄」(含個人資料登錄、指導教授登錄、考試委員名單登錄及學位考試申請),列印出「學位考試申請書」,供指導教授審查並簽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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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修課證明:完成指定之學術研究倫理線上課程。本校各校區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於博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時需檢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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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成績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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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課清單:本學期尚有修課始符合修滿應修學分及畢業條件者需檢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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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摘要
二、系辦核章完成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書後,送管理學院、綜合業務處第一組複審及製發口試委員聘函至系辦,口試當日核發予各口試委員。
三、辦理學位考試當日相關文件,從自己的校務系統登錄進行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列印
(校務系統>申請>研究生學位考試申請作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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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學位考試評分表:每位口試委員(包含召集人) 各1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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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生學位考試總評分表:須由召集人填寫,每位口試委員皆須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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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及交通費印領清冊:由系辦於口試前或當天提供,若有外縣市口試委員須申請交通費用煩請事先告知系辦,口試當天務必請口試委員簽名及填寫身分證字號,新聘委員請附存摺影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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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碩士論文學習目標:可由指導老師填寫後請每位口試委員簽名後回傳。
**以上1~4項請於考試完成後當天送至系辦,以利送交綜合業務處登錄口試成績。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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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論文考試審定書。(由指導教授或自行留存,待論文修改且比對完成後再提交系主任簽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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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試委員聘函:由系所於系統發送學位考試委員電子聘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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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考試以實體口試為原則,務必嚴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CDC)及教育部相關防疫規範,且須全程錄音錄影存檔保留軌跡,其錄音錄影檔繳交各系所存查。(詳情請見學校公告)
四、辦理離校手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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線上離校申請系統:請至離校系統點選離校申請。(帳號密碼同校務系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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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比對系統:依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指示,於口試完成後修正論文後,將論文全文以線上偵測剽竊系統比對(本校圖書館首頁→資源查詢→學位論文→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),點選操作手冊並申請取得帳號,進行比對時標題務必正確輸入論文題目,從「本文」到「結論分析」比對後,原創性報告總表應有20%以下的比對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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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訂書簽署:比對完成後,請將比對結果、審訂書交至系辦轉請系主任簽名 (紙本或電子檔皆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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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建檔、上傳論文:進入本校圖書館首頁→博碩士論文全文上傳系統,上傳論文 (論文內須合併審定書,論文內頁並加入浮水印),依系統步驟操作,填寫電子論文授權狀態 (列印授權書2張請作者親筆簽名),有關提交論文時,以「公開利用」為原則,若延後公開則須訂定合理期限,其期限至多為5年,且應避免永不公開的情況,(繳交圖書館)。*紙本論文為立即公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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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文光碟、印製論文紙本:印製論文本前請務必確認論文題目,數量為精裝本一本、平裝本兩本(黑白或彩色皆可)、光碟一片(光碟可以USB隨身碟代替,系辦留存不歸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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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繳交- 系辦
1. 精裝本一本,封面需使用深紅色外皮,文字燙金,書背格式請連結教務處網頁查詢,論文內須附有考試委員審定書、論文歸屬書,論文內頁並印有浮水印)。
2. 光碟一片 (光碟可以USB隨身碟代替,系辦留存不歸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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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繳交- 圖書館
1. 平裝本兩本 (無規定封面顏色)
2. 博碩士論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兩張(正本),授權人處請務必親筆簽名(指導教授簽名處可配合教師要求選擇簽署)
8.所屬校區之綜合業務處:所有資料完成繳交後,即可至所屬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畢業證書,即完成離校。建工進修部:曾小姐、燕巢日間部:薛小姐
備註:本校「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」新增規定,繳交至圖書館之學位論文(紙本) 須附有學位論文著作權歸屬協議書(請至自己的學位考試系統下載),並裝訂於考試委員簽名之審定書後。
五、依本校「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」第十一條規定:「通過學位考試之研究生,至遲應於次學期開學日前,繳交附有考試委員審查並簽字通過之論文至圖書館,並以文件、錄影帶、錄音帶、光碟或其他方式,連同電子檔送國家圖書館及所屬學校圖書館保存之。逾期未完成者,次學期仍應繼續註冊」。
詳如附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