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本校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實施對象:
(一) 106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第一校區研究生
(二) 107學年度(含)起入學之研究生
三、實施方式:
(一) 研究生提出學位考試前,須至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線上平台修習指定課程並通過總測驗。旨揭線上平台登入及操作方式,請以「必修學生」之身分登入,預設帳號為「學號」、密碼為「學號後五碼」,請參閱必修學生使用手冊(如附件1)。
(二) 112學年度第1學期入學之研究生,預計開學後第1週匯入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平台,請同學於112.9.13(三)後以「必修學生」身分登入上課。
(三) 研究生須依入學學年度修習指定課程(課程已依學生入學學年度自動套入),共18個單元、時數6小時,若通過課程總測驗,即可於「學習歷程」下載修課證明PDF電子檔(請妥善保存)。